婚内财产不共有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及规定来实现:
其一,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
其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若未得到另一方的同意,该处分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从而保障另一方对特定财产的权益,避免其被纳入共同财产范畴。总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明确的约定等方式来确定哪些财产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以维护各自的财产权益。
云南-怒江2025-01-27 19:584位律师解答
在与精神病患者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若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财产有明确的约定,应按照约定进行分割。约定优先于法定原则。
其次,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在分割财产时,应考虑精神病患者的实际情况。一方面,要保障精神病患者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其在离婚后有适当的生活保障,这部分财产应予以保留。另一方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部分,应根据双方的过错、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一般来说,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或在家庭中付出较多的一方。
此外,如果精神病患者的病情导致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分割财产时,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其父母、成年子女等)可以参与协商和决策,但必须以保障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为前提。
总之,在与精神病患者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力求做到公平、合理,既保障精神病患者的权益,也维护另一方的合法利益。
云南-怒江2025-01-27 22:074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婚后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儿媳妇通常没有份额。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个人的,该房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妇无权享有份额。
若父母未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等财产通常视为共同财产,对于一方因赠与等方式获得的财产,除非有明确的约定只归一方所有,否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有证据证明父母在赠与房产时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且该赠与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如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等,那么该房产应认定为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妇不能主张份额。
总之,判断婚后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儿媳妇是否有份额,需要根据具体的赠与情况、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确定。
云南-怒江2025-01-27 16:424位律师解答
婚前购买的房产,女方进行装修后,一般情况下该房产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房产的产权在购买时就已确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对房产进行装修,装修费用属于对该房产的添附行为。添附行为增加了房产的价值,但并未改变房产的所有权性质。
然而,如果双方在婚后对房产的归属有特殊约定,比如约定装修后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按照约定来处理。
另外,在离婚时,如果因装修而产生的增值部分较大,且装修费用是由女方单独承担的,女方可以主张对增值部分进行补偿。但这需要根据具体的装修情况、费用支出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和评估。
总之,婚前买的房产女方装修后,通常仍为婚前个人财产,但双方的约定以及装修增值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财产的归属和处理。
云南-怒江2025-01-28 00:334位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