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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建设工程价款解除合同纠纷处理途径

在施工合同解除且质量已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发包方应当履行付款义务;若工程质量不合格,则需进行如下处理: (1)若经修复并经验收合格,则发包方可要求承包方承担修复费用; (2)如修复后仍未达到合格标准,则承包方将无法获得付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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