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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敲诈勒索罪辩护律师

许昌敲诈勒索罪辩护律师-王瑞芬
王瑞芬律师专职律师
执业 14年,帮助过781人,好评数244,回复速度快

王瑞芬律师,咨询电话:15203748156(当面咨询请提前预约)。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律师协会会员,河南国银(许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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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犯罪人如已退还赃款,是否仍构成犯罪?

在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并取得现金之后,若敲诈者最终决定将所得款项归还,其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只要完成了对数额较大的公有或私有财产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或者是在一定时间段内多次进行此类行为的话,便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状态,应当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于敲诈勒索钱财之后退还款项这一行为,它并非免责的法定理由,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官的综合判断来做出裁决。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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