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谨详实的起草与郑重授权的签署。遗嘱的全篇文本必须由遗嘱人为确保其严谨性而亲自起草完成,并在此基础上在文末对遗嘱进行正式的署名落款,以示其严肃性及权威性。签名方式可以选择手写或者打印,然而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争议,我们强烈推荐您采用手写的方式来签署,这样能够更好地保证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此外,如果您选择了打印的方式,那么请务必同时附加上手写的签名,以进一步增强遗嘱的可信度。精确无误的日期标注。在遗嘱中,必须明确标注出年、月、日三个重要的时间要素,这对于确定遗嘱的时间顺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遗嘱的有效性。作为遗嘱的制定者,您必须拥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来说,这意味着您需要达到法定年龄18岁并且精神状况良好。真实无暇的意愿表达。遗嘱必须是您本人真实意愿的体现,不能在任何形式的威胁、欺骗之下被制定出来。财产与继承份额的明确界定。在遗嘱中,您应该详细列举出您所处置的所有财产信息(例如房产、存款的具体信息),以及继承人的姓名、与您的亲属关系、身份证号码等等。同时,您还需明确指定每一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例如全部继承、部分继承或者特定比例的继承。为弱势群体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在遗嘱中,您应当为那些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预留出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避免涉及共有的或他人的财产。在遗嘱中,您所处置的财产必须是属于您个人的财产,不能侵犯到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规范。妥善保管证据。我们建议您妥善保存与遗嘱相关的个人笔迹证据资料,例如手写的书信、稿件等,以便在未来需要时进行鉴定。视频记录的重要性。您也可以通过拍摄视频的方式,清晰地表达您的遗嘱意愿,以此来证明遗嘱是在您意识清醒的时候订立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自书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