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名誉权案件中的受害者有权向肇事者索要律师代理费。这笔费用属于受害者为保护自身权益而产生的合理开支,依据我国法律,侵权者需承担此项费用。在名誉权受损的案例中,律师代理费可视为受害者损失的一部分,应由侵权者负责赔偿。具体的支付方式可经双方协商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裁定。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可能有所区别,需参照当地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进行判断与处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