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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图书版权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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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图书版权纠纷律师-梁雯律师
梁雯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
5.0 5
1407
口碑律师,律所骨干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执业地:北京
综评5.0 帮助1407人 获好评数9次

“口碑律师”、“律所骨干”

擅长:

涉外法律、知识产权、侵权、综合、网络法律

律师简介 如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先发短信联系!中政法硕士,10多年知识产权法律经验,国际贸易、涉外合同、外资品牌保护,经办的各类侵权和合同案件数千件,累计为当事人减损数千万,擅长商标、版权、网络纠纷、产品责任、仿冒侵权案件。 更多
版权侵权的严重后果不容忽视

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不仅是法律意义上的要求,更是每个人应尽的道义职责。侵犯了他人的版权将带来以下严重后果: 首先,侵权者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承担如停止侵权、消除不良影响、向受害方诚恳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等民事义务和责任; 其次,当侵权影响到公众利益时,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权发出警告并责令侵权行为立即终止; 最后,如果侵权行为已经触犯刑法,那么侵权者将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5.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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