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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贪污辩护律师

宿州贪污辩护律师-刘刚
刘刚律师
执业 14年,帮助过20669人,好评数552,回复速度快

刘刚律师联系电话(微信):18098715696。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现执业于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拥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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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12万元的刑期标准

贪污金额达三万至二十万以下,应视为“巨额”。而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足三万元,若具备以下六种情况中的任何一项,即可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1)贪污救灾、救济等特殊款项; (2)过去曾受到过党纪或行政处分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为; (3)曾因故意犯罪而遭受刑事追究; (4)赃款赃物被用于非法活动; (5)拒绝交代赃款赃物下落或拒绝配合追缴工作,导致无法追回; (6)对社会产生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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