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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名誉侵权律师

高空坠物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现行法规,若施工物件或设施掉落带来伤害,相关负责人如排查无果的,可授权可能涉及纠纷的各方进行赔偿。先行赔付后,权益方享有向最终责任人追责权。同样,高空抛下或跌落物品引发的事故,由侵权人负全责。建筑物管理者,如物业公司应有义务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前述状况的发生。若未尽职,须依法肩负起未尽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对于高空坠物导致的人身伤害,责任人应支付医疗、护理、交通、营养及住院伙食补贴等合理费用,并对因误工而损失的收入负责。若致残,需额外支付辅助器具费与残疾赔偿金;若致死,则需支付丧葬费与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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