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车祸赔偿法院已判,对方不应再找事。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遵守。如果对方在判决后仍试图找事,可能构成新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判决的行为。 对方可能会采取一些不合理的手段,如威胁、骚扰等,这可能会对您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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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费的计算通常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一般来说,应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具体包括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凭证,如车票、船票、机票等。 对于交通费的数额,应当以...
何刚律师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范某2、范某3、范某1、周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发挥了多方面的关键作用:1.代表原告人参与诉讼程序:何刚律师代表原告人参与了整个诉讼过程,包括出席庭审等环节。在庭审...
2024年5月22日13时00分许,被告沈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由北向南行驶时,与原告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至泰安市立医院救治,共住院 26天。泰安...
原告:司某某,女,住辽宁省建昌县。委托诉讼代理人:吕程,系辽宁卓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宋某某1,男,住辽宁省建昌县。被告:耿某某,女,住辽宁省建昌县。被告:宋某某2,男,住辽宁省建昌县。三被告共同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