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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土地赔偿律师

揭阳土地赔偿律师-李新萍南方征收拆迁律师团
执业 23年,帮助过537人,服务态度好,回复速度快

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情况 征收拆迁法律事务部(南方征收拆迁律师团)系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新萍律师组建的承办土地和房屋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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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与土地使用权是否一并转让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第三十二条,“房地产交易或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须同步交易与抵押。”此为众所周知之“地随房走”原则。即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受让方需同时取得原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之土地使用权。在双方签署购房协议后,需共同前往房产局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随后,买受人凭已完成所有权变更之房产证以及其他必备材料,向同级土地管理局提出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经审核无误后,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从而实现土地使用权的相应变更。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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