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up one dir, main page]

 
我的位置:首页 > 河源律师 > 按问题找律师 > 河源地役权纠纷律师

河源地役权纠纷律师

河源地役权纠纷律师-李新萍南方征收拆迁律师团
执业 23年,帮助过537人,服务态度好,回复速度快

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情况 征收拆迁法律事务部(南方征收拆迁律师团)系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新萍律师组建的承办土地和房屋征 [更多]

13926470918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华律法律咨询

解决法律问题,上华律网

图文咨询
商品房拆迁补偿的标准及相关操作方式

拆迁乃是指获得政府主管机关批准之拆迁人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用地批件,依合法程序拆除位于建设计划用地范围之内的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然后再将该区域内的企业与民众进行妥善安顿,同时向他们提供相应的赔偿金以支付因拆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法定行为。关于各项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以及实际金额,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明确规定。在计算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时(涉及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应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审核确认的最基础单位的年度统计报表以及经过物价部门核准的单价为基准。若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足以维持需安置的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则可以适当提高安置补助费的数额。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