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少金律师
柏少金,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刑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律师协会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专业委员会委员,盈科全国刑事专业委会委员。执业以来,分别荣获盈科“青年英才”称号,“公益之星”称号,2023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称号,2024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称号。
成功案例
万 某合同诈骗罪一案(撤销案件-无罪)
万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撤销案件-无罪)
王某某非法经营罪一案(不起诉-无罪)
黎某某盗窃罪一案(不起诉)
黎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判三年,二审改判缓刑)
郭某某寻衅滋事罪一案(判缓刑)
钟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判缓刑)
高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判缓刑)
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判缓刑)
周某某组织考试作弊罪一案(判缓刑)
黄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判七年八个月,二审改判四年三个月)
曹某某诈骗罪一案(由诈骗罪变更为非法经营罪并轻判)
徐某某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罪一案(法院认定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肖某某强制猥亵罪一案(37天内取保候审)
万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37天内取保候审)
李某某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尸体罪一案(一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四年六个月,二审改判为帮助毁灭证据罪,判二年六个月)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轻判拘役二个月)
陈某某盗窃一案(轻判拘役五个月)
许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轻判拘役四个月)
韦 某故意伤害罪一案(轻判八个月)
罗 某诈骗案(轻判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