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伟律师,现执业于江西省抚州市的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本科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贵州大学,获法学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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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双方依照离婚协议在政府机构婚姻登记处完成离婚手续之后,这份离婚协议便立即产生了法律效应,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严格的约束力。在此情况下,房产理应归属至子女名下。尽管房产尚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但若已将房产实际交付给子女,则子女有权依法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老板,钱财怎么了?遇到了什么事情
具体说一下财产情况下
您好,可以的,离婚原因是什么情况请描述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