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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借款担保合同律师

佛山借款担保合同律师-段双阳
段双阳律师主任律师
办案经验丰富,帮助过441人,服务态度好,回复速度快

段双阳律师,北京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现为广东盈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段双阳律师执业方向为民、商事业务,主要提供重大民、商事诉讼服务以及为民营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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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保人代偿债务后,是否可以对借款人提起诉讼?

1、若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偿还贷款,作为担保人有权依法向借款人提起诉讼。 2、如债务已至清偿期限,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借款,则作为担保人须担负起还款的连带责任。因此,担保人需积极履行自身的担保职责,先偿还借款后,方可向借款人所在地区的法院提出申诉,寻求法律援助,以保障自身权益,进而要求借款人偿还所欠款项。 3、若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款,担保人可依法向借款人提起诉讼,但必须是在担保人已经充分履行其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后,借款人仍未向担保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偿还债务时,担保人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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