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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交通事故调解律师

甘南交通事故调解律师-牛力律师
牛力律师
甘肃雪之羚律师事务所
甘南
累计执业年限 26
5.0 5
875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律所骨干
甘肃雪之羚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执业地:甘南 执业26年
综评5.0 帮助875人 获好评数486次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律所骨干”

擅长:

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律师简介 牛力律师,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甘肃雪之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任。1999年以优良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0年开始在甘南州司法局直属的国资所羚城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甘肃雪之羚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受到... 更多
非道路交通事故如何规制和处理之规定

关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参考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展开调查和证据搜集工作;其次,进行责任鉴定,完成公安机关调查报告,提供事故原因分析结果,并向当事人明确,若欲寻求损害赔偿,可通过交管部门调解或法律诉讼途径解决;最后,对于损害赔偿事宜,双方当事人既可自行协商,亦可借助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帮助,或直接诉诸法庭。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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