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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宅基地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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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宅基地纠纷律师-纪鹏拆迁律师团律师
纪鹏拆迁律师团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北京
累计执业年限 3
5.0 5
0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北京 执业3年
综评5.0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

擅长:

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律师简介 纪鹏律师,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司法实践经验,工作严谨细致,作风优良,待人诚恳友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定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从业期间,处理过大量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得到当事人高度评价;专注于土地房屋征拆业务、民商业... 更多
关于宅基地的继承方式及流程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被认定为遗产范畴,相应的继承人依法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作为身处城市的居民,在其双亲离世之后,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所遗留下来的房产及其它相关财物亦同样拥有法定继承权益。 却需遵循《土地管理法》之规定,宅基地本身并无法成为可供继承的遗产。 按照法律明文规定,鉴于宅基地并非公民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故而当宅基地使用主体逝世之后,宅基地并不具备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资格,但是,建造于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理应得到合理的继承。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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