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入刑。具体而言,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此罪。“情节严重”通常包括抛掷物品的种类、抛掷的高度、抛掷的次数、造成的实际危害后果等因素。例如,抛掷的是尖锐物品且多...
高空抛物可能构成多种刑事责任。首先,若故意从高空抛掷物品,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次,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重伤、死...
高空坠物致人伤亡需承担严格的法律责任。首先,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
抗诉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黄X,男,1977年12 月X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潼南区XX街道办事处XX大道 XX号X单元4-1,公民身份号码510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即“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陈刚律师2024年度刑事案件总结陈刚律师作为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专业律师,今年主要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取得了一些不错的效果。值此辞旧迎新之际,特梳理了部分典型案件情况,以兹此文,留作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