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确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首先是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协议,或者在债务发生后,夫妻一方对该笔债务进行了明确的追认,这两种情况都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其次,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也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最后,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种情况下,此笔债务也应该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接下来来看夫妻个人债务的具体分类:第一种是男女双方各自婚前所负担的债务,即当事人在结婚前,无论是配偶还是双方向外所借的债务,都应当视为个人债务,并在离婚时,由借贷人自行承担还款责任;第二种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是如果这种约定是为了逃避债务而达成的,则不属于个人债务范畴;第三种是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独自筹集资金进行经营活动,且其所得收益并未用于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这种情况下,此笔债务也应当被视为个人债务;第四种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同样应当被视为个人债务;最后一种是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