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撞死人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是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是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还可能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他费用,具体数额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在计算赔偿时,需结合当地相关标准以及死者的具体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同时,肇事方应积极与受害方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山东-临沂2025-01-26 11:504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赔偿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必须是人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如造成了残疾、死亡等严重后果,导致受害人的精神遭受极大痛苦。如果只是财产损失,通常难以主张精神损失赔偿。
其次,精神损失赔偿的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法院会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裁量。例如,侵权人是故意还是过失,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生活、工作等方面产生了多大的影响等。
最后,在主张精神损失赔偿时,受害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精神受到了损害,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相关证人证言等。
总之,交通事故中能否请求精神损失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受害人应及时收集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
山东-临沂2025-01-26 09:544位律师解答
肇事死亡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其二,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的赔偿数额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如责任划分、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山东-临沂2025-01-26 13:114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小孩子出车祸,家长若因照顾孩子而产生误工损失,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家长确有因照顾孩子而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事实,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工作收入及误工时间等。
如果家长是全职照顾孩子,通常难以直接主张误工费,因为其本身可能并未有固定的工作收入。然而,如果家长在照顾孩子的同时,仍在从事一些兼职工作或者有自己的个体经营业务等,因照顾孩子而影响到这些工作的正常进行,从而导致收入减少,是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的。
此外,误工费的计算通常以家长实际减少的收入为准,需要提供相关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来支持其主张。如果无法准确证明误工损失的具体数额,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推算。总之,是否能获得误工费赔偿以及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认定。
山东-临沂2025-01-26 12:004位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