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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毒品犯罪律师-朱国林律师
朱国林律师
朱国林,男,1954年1月8日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工作单位:黑龙江大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工作简历:  1984年10月至1993年6月,牡丹江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1993年6月至现在,黑龙江大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历任律师行业职务和社会职务;  2002年---2005年任第五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全国律协理事;  2002年至现在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  1994年8月---2003年,牡丹江市律师协会付会秘书长;  2003年6月至现在,牡丹江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曾任牡丹江市第八届、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牡丹江市东安区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自1998年始至2006年期间先后任牡丹江市人大特约律师、牡丹江市委行风评议代表。  曾获得奖励:  1、1998年,获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记功奖励一次;  2、(2002—2006---2007)牡丹江司法系统三等功奖励三次;  3、2001年—2003年获共青团黑龙江省委、省司法厅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4、第八届牡丹江市政协优秀政协委员、“五个一活动”先进个人,第九届牡丹江市政协“十个一活动”先进个人。  5、2005年牡丹江市“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6、2006年获评牡丹江市首届“十佳律师”称号。  7、2008年获“牡丹江市五一劳动奖章”。  该律师在多年的执业工作中,曾办理过几起在全国较有影响的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先后多次受到新闻媒体的热赞及对其所承办的典型案件及个人事迹进行宣传与报导。连续多年度被评为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
林口县毒品犯罪律师-陈宇超律师
陈宇超律师
陈宇超律师1975年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专业,现任黑龙江鼎坤律师事务所主任、市人大监察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陈宇超律师从事法律工作20余载,专业从事刑事案件,办理刑事案件近千件,更是参与办理了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行业内获得了良好口碑。在执业过程中获得黑龙江省司法厅举办的“全国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中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称号、牡丹江市优秀律师,由他带领的黑龙江鼎坤律师事务所多年中被评为市“AAA”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鼎坤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1年1月1日,是经黑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先进律师事务所,是一支专业性强、执业经验丰富、高度敬业的律师团队。本所现有律师、律师助理及工作人员20余人,是牡市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涉及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肇事、医疗纠纷,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房地产、金融等领域、在刑事辩护领域,尤为擅长。 “诚实为本,一言九鼎,服务乾坤”是黑龙江鼎坤律师追求的永恒理念,“坚持信念、勤勉尽责、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执业宗旨,以精湛的法律知识和勤勉的工作态度竭诚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林口县毒品犯罪律师-李仕君律师
李仕君律师
牡丹江知名律师:“李世君”律师是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多次在中国人民大学和清华大学两所法律学府进修学习,具备最前沿的法律学知识。自执业十几年以来无一例错案,无一例案件投诉。执业中其代理过的多起典型案例曾在当地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都曾报道过,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李律师代理案件风格一向严谨,非常重视个人名誉、讲求诚信,办案不辞辛苦、处处为当事人的利益考虑问题,各方面都素质极好。从当事人反馈回来的信息看,对李律师的评价都极高,是网站极具权威、点击咨询率高的专业级律师。李律师可以向委托人保证,只要做出承诺一定要兑现。李律师特别擅长代理重大、疑难案件,分析案情细致、全面准确,所代理的案件胜诉比率高、而且办事效率高、收费合理。其严谨、精益求精的办案风格,诚信的执业精神、优质的法律服务,对案件的精辟分析和解读都是其工作和人格特点。李律师接触的行业比较广泛,对企业经营运作非常了解,常年担任各类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公司、企业解决了很多疑难问题,避免了不少重大的经济损失。比如;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施工、安装公司;物业(置业)公司;商场购物企业;网络商务公司、金融担保公司,基层村民委员会组织等,遇到很多法律方面难题,李律师帮助它们精心策划研究、提出不少好的方案和建议,解决大量疑难纠纷,帮助这些公司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在刑事案件方面,李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和各种网络类犯罪案件。其他常见案件如;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罪、诈骗罪、抢劫罪”等。典型案例如:牡丹江市具有重大影响的几个涉黑涉恶案件,非法经营罪无罪辩护案、合同诈骗罪无罪辩护案、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无罪辩护案件等,都取得较好的辩护效果。在民商事领域;李律师代理过极具复杂的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案,房地产开发企业重大债券债务案件无数,建设施工合同索赔案件;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重大工伤事故、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索赔案件;牡丹江国企改制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股权纠纷案件。欢迎各界人士与之联系洽谈业务、展开合作。律师事务所地点:牡丹江市江南世茂南外滩四期57号楼104门市(乜河街与威虎山路交叉口向东50米处)
  • 网络主播与签约的经纪公司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吗?

    小美与长沙某传媒公司签订《艺人经纪合同》,约定该传媒公司担任自己演艺活动的经纪和经营管理公司,自己则在该公司于互联网平台上运营或指定的公会进行直播。后来小美向该公司申请离职,同年5月正式离职。小美因不服劳动仲裁结果,遂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自己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本案中,虽然小美与该公司仅签订《艺人经纪合同》,但小美...

    王波律师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2023.11.02 18:00
  • 拖欠儿子40万抚养费被判刑,法院: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何某和金女士离婚后,不支付追偿款12.5万,近10年拖欠儿子抚养费40余万元,金女士起诉后还是拒不支付。金女士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认为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何某依旧冥顽不灵,法院将其司法拘留。拘留期满后何某将拖欠款项筹集到位。随后,公诉机关提起何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法院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根据...

    王波律师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2023.11.02 17:59
  • 夫妻离婚婆婆拿儿子签的152万借条让偿还,法院判了!

    小李和小芳是一对年轻夫妻,结婚已有五年。最近,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在离婚过程中,房产分割成了最大的问题。正当双方为房产争执不下时,小李的母亲,也就是小芳的婆婆,拿出了一张152万的借条。原来,这笔钱是小李在结婚前向父母借来付房子首付的。现在婆婆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偿还这笔借款。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这张借条...

    王波律师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2023.11.02 17:58
  • 安徽合同诈骗需要证据吗
    刑事辩护43分钟前更新

    在安徽处理合同诈骗案件需要证据,从证明犯罪事实角度,合同、交易往来记录等可作证实诈骗行为的证据;经济损失证据如支付凭证、财务报表等不可或缺;证人证言也有作用,充分确凿证据才能认定诈骗、维护权益。

  • 取保候审多久能出来
    刑事辩护43分钟前更新

    取保候审审批通过后一般能较快出来,通常申请后3日内有答复,批准后可办手续离开羁押场所,但实际时间因案而异。简单案且材料齐可快速获批,复杂案因调查核实需时,决定时间或超3日,出来时间也会推迟。

  • 14岁开电动车违法吗判几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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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岁开电动车违法吗判几年呢?14岁开电动车违法,因14岁属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及刑事责任能力,驾驶电动车上路需16周岁及以上。此行为违反交通法规,一般不判刑罚,会有教育处罚措施,监护人要担责,未成年人应避免危险活动。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

  • 主犯判错罪名从犯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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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犯判错罪名从犯怎么判?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倘若首要罪犯被误判有罪,那么对于次要罪犯的裁决便应依据其个人行为的性质及其所提供的证据,对其法律责任进行独立且客观的评估。

  • 清算罪法院会怎么判
    刑事辩护47分钟前更新

    公司、企业清算过程中,若隐瞒财产,故意篡改财务报表或财产清单,甚至在没还清债务前提下擅自分配企业资金,造成债权人或公众权益严重受损者,直接负责人将面临最高5年有期徒刑及20万元罚款。

  • 放弃继承遗产通常有以下要求:首先,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遗产处理开始后,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放弃无效。其次,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口头表示一般不予认可。书面形式可以是遗书、声明等,要清晰地表明继承人放弃对特定遗产的继承意愿。再者,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或期限。继承人不能以放弃继承后要求分得其他遗产等条件来进行放弃,也不能设定在某个时间后才生效等期限。最后,放弃继承应当是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能存在被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有证据证明继承人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作出的放弃继承表示,该放弃行为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总之,继承人在决定放弃继承遗产时,应当谨慎考虑,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以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
    黑龙江-牡丹江2025-01-27 23:35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父母无权随意处置。 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履行保护和管理未成年子女财产的职责,而不是将其财产用于自身或其他不当用途。除非是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如为了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医疗等必要支出,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父母方可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进行合理处置。 例如,在购买生活必需品、支付学费等情况下,父母的处置行为是被允许的。但如果父母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赠与他人、出售或进行其他不利于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益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恢复其财产原状。 总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享有保管和合理使用的权利,但不能随意处置,必须以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黑龙江-牡丹江2025-01-28 02:474位律师解答
  • 继子女是否有继母房子的继承权,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继子女与继母形成了抚养关系,在法律上就如同亲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一样,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有权继承继母的房子。这种抚养关系的形成通常表现为继子女由继母抚养长大,继母对继子女尽到了抚养教育的义务。 然而,如果继子女与继母未形成抚养关系,那么一般情况下,继子女不享有继母房子的继承权。 在判断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时,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继子女的年龄、与继母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继母是否对其进行了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等。只有在这些因素都满足的情况下,才能认定继子女与继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从而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黑龙江-牡丹江2025-01-27 16:204位律师解答
  • 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首先,若夫妻双方在生前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应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其次,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一方的份额分出,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总之,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需综合考虑遗嘱、法定继承等因素,以确保遗产的合理分配。
    黑龙江-牡丹江2025-01-27 18:14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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