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up one dir, main page]

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海商法 > 海事责任 > 海事赔偿 > 海事伤亡如何赔偿

海事伤亡如何赔偿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5-01-24 493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501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海事伤亡赔偿中应该怎么做呢,相关的赔偿责任规定是如何的呢,海事伤亡赔偿的基本概念是什么呢,海事伤亡赔偿主体条件是什么呢,海事伤亡赔偿的两种权责是什么,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海事伤亡赔偿”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海事伤亡如何赔偿

基本概念

在海上货物运输民法典和旅客运输民法典中,都有关于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或称单位责任限制制度的规定。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虽然名称相似,但却是两种不同的责任限制制度。承运人的责任限制是承运人针对某件或某单位货物的最高赔偿额,或对每位旅客或每件行李的最高赔偿额。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则是责任限制主体针对某次事故引起的全部赔偿请求的最高赔偿限额。二者在限制主体、限制数额、责任限制丧失的条件以及适用情况等方面都有许多不同。不过,这两种责任限制制度也可能同时起作用。

主体条件

主体

传统上,只有船舶所有人才有权请求责任限制,因此责任限制制度被称为“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制度”。但随着航运的发展,船舶的经营管理模式越来越复杂,承担航运风险和对船舶负责任的人也越来越多,已经不限于船舶所有人。根据海商法,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包括以下四类:

1.船舶所有人,包括船舶承租人和船舶经营人;

2.救助人;

3.船舶所有人和救助人对其行为、过失负有责任的人,这主要指的是船长、船员和其他受雇人员;

4.对海事赔偿请求承担责任的责任保险人。

华律网

条件

责任主体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享受责任限制。经证明,引起赔偿请求的损失是由于责任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责任人无权请求责任限制。

两种债权

限制性

限制性债权

以下海事赔偿请求,无论赔偿责任的基础有何不同,均可请求责任限制,因此被称为“限制性债权”:

1.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灭失、损坏,包括对港口工程、港池、航道和助航设施造成的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的赔偿请求;

2.海上货物运输因迟延交付或者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因迟延到达造成损失的赔偿请求;

3.与船舶营运或者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侵犯非合同权利的行为造成其他损失的赔偿请求;

4.责任人以外的其他人,为避免或者减少责任人按照法律规定可限制赔偿责任的损失而采取措施的赔偿请求,以及因此项措施造成进一步损失的赔偿请求。

以上请求无论提出的方式有何不同.都可以限制赔偿责任。但第4项涉及责任人以合同约定支付的报酬,责任人的支付责任不得援用本条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非限制性

非限制性债权

以下海事赔偿请求不适用责任限制,因此被称为“非限制性债权”:

1.对救助款项或者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

2.我国参加的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规定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

3.我国参加的国际核能损害责任限制公约规定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

4.核动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

5.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的受雇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如果根据调整劳务合同的法律,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对该类赔偿请求无权限制赔偿责任,或者该项法律做了高于海商法规定的赔偿限额的规定。

通过上面的文章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了您问题的答案了,如果有的时候面对的问题并不简单的话,欢迎您来咨询华律网律师们,我们将会用专业的知识全力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5164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非因工伤亡赔偿标准
上海在建工地坍塌,工伤伤亡赔偿标准
非法用工伤亡赔偿的法律适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一章
  • 残骸打捞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吗

    2025-01-283973 人看过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我国海商法规定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发生重大海损事故时,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对受重大海损事故影响而拥有海事赔偿请求的人的赔偿请求,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在一定额度内进行赔偿的法律制度。下面华律网小编来给大家谈谈残骸打捞是否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问题。

  • 无权请求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情形

    2025-01-224196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时,在一定的情形下是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侦查过程的,那么侦查机关录音录像适用什么情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 海上作业船员落水失踪死亡要怎么赔

    2025-01-2229261 人看过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让我们不知所措并且十分烦恼。那么到底该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华律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海上作业船员落水失踪死亡要怎么赔”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华律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 船员失踪海事如何处理

    2025-01-2018176 人看过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存在着大量的人口,而这些人口虽然国家建立了完善及严密的户口档案管理系统但是国家并不能限制人口的流动以及人们所采取的行为所以很多时候都会发生人口失踪案件,那么船员失踪海事如何处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司董事长单方面让我走人,当时就把工作台式电脑主机收走,我应该怎样处理

段仪泽律师03/04/2025 11:19:14回复:

面对公司的变相辞退行为,员工应保持冷静并明确公司行为性质,通过全面且合法地收集证据、积极与公司协商沟通、依次申请调解或劳动仲裁以及必要时提起诉讼等途径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需要帮助来律所找我!

金融资产的分类有哪些

孔令斌律师03/12/2025 06:49:34回复:

可以咨询

我原来有一个食品有限公司,然后这两天注销了,正在公告公示期间,然后我能不能在这期间重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后我能不能在这期间重新注册个体工商户?

段仪泽律师03/11/2025 17:11:15回复:

您完全可以在公司注销公告期内注册个体工商户,重点在于名称合规、债务隔离和经营独立性。如有进一步疑问,可提供具体细节(如原公司行业、拟用名称等)以便针对性解答。或者携带相关的材料来律师事务所咨询~

被吊销公司的监事如何撤销

翟殊语律师15分钟前回复:

你好,你现在有什么证据?下一步打算怎么做?需要我给你最优解吗?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