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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移民纠纷律师-重庆合益律师事务所
重庆合益律师事务所
重庆合益律师事务所,由重庆市司法局批准成立,始创于2001年,是一家历史久远、根基深厚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律所成立以来,历经二十年风霜磨砺,形成了“合众志,慎思考,构建诉辩良策;益天下,惠社稷,浇筑司法诚信 ”的律所文韵。打造了“勤勉、博学、专注、进取”的合益律师精神。  合益所设置多个分工明细的业务部门,各部门律师拥有各自的优势专长和明确的诉讼主攻方向,良好的管理制度孕育了各类专家级律师,善于解决疑难案件。  20年来,合益所为之服务过的各类人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新兴成长企业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附属第二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工程大学重庆通信士官学校、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华夏银行重庆分行、南粤银行重庆分行、厦门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木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万通塔机租赁公司等等。目前,律所拥有南岸区政府、重庆浩博集团、万瑞达集团、新桥医院等近百余家大型顾问单位,顾问对象涵盖政府、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服务领域囊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制造、化工、能源、房地产、新闻、广告、电信、医药卫生等领域。
江北区移民纠纷律师-李华律师
李华律师
李华律师:重庆电视台法制节目嘉宾.重庆都市频道人民调解员.重庆大渡口区报常年法律顾问、法制栏目特约撰稿人.公益律师.现为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辩中心副主任.专职律师。李华律师双学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重庆大学建筑工程管理本科毕业,一级建造师.三级心理咨询师.曾供职于政法系统数年.一级警督,擅长刑事疑难案件辩护、民间借贷纠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及工程款催收、疑难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侵权纠纷、公司法务等非诉法律实务。因其丰富的履职经历,复合的专业理论知识,办理上述案件方显化腐朽为神奇的魅力。特别是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中,能将履职经历和刑事辩护完美结合,常能从讯问笔录、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上突破对涉案事实的指控,达到让嫌疑人、被告人罪轻、甚至是脱罪的目的。本刑辩团队重视技术保障和团队协作:本刑辩团队常年聘请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重庆刑辩第一人技术做技术顾问,利用“滔滔雄辩大讲堂”每周都对团队律师进行技能培训,做到经验的传承与知识体系的与时俱进;通过本所每案必议制度,李华师承办的所有案件均提交律所专业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利用集体的智慧为当事人制定出最佳辩护代理方案。做到每案必讨论、每件必主办,从不把案件交给助手办理。在刑事案件的辩护过程中,从会见到庭审,以及与公检法办案人员的沟通交流都亲历亲为。结合本所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实战经验,最大限度地确保办案质量。即使被追究刑责,本团队仍能对全市14所监狱进行沟通,对整个服刑过程进行指导,达到依法减刑早日回家的目的。李华律师在做好庭审业务的同时,先后担任数十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顾问单位系统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与维护服务,让顾问单位、法定代表人、高管免于刑事风险。李华师坚守的办案格言:做法律顾问我就是你的保健医生,保你不生病;做代理律师我就是你的临床医生,保你药到病除;做辩护律师我能让你认识到什么叫程序正义。委托人的满意是我执业的永恒追求!
  • 多笔借款结算分期 诉讼时效不是按最后一期计算吗?怎么经过了?

    冯某因经营需要,自2011年-2015年多次向华某借款合计208万元,并分别出具借条。后冯某向华某出具《还款计划》,载明:冯某仍欠华某款项40万元,承诺于2016年支付第一期10万元,2017年支付第二期15万元,2018年支付第三期15万元。后冯某未按约履行《还款计划》,2021年华某提起诉讼要求冯某偿还借款40万元...

    李锋律师 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公司法 2025.01.10 09:31
  • 电子签名借钱 出借后不还失联 电子签名有效吗 民间借贷纠纷

    叶某与陈某是朋友关系,2021年3月-5月叶某向陈某四次转账,总计10000元。2021年7月22日双方通过小程序签署电子借条确认借款本金为9800元。叶某称陈某向其转账3200元后无法联系,遂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归还借款本金6600元。经公告送达,陈某未到庭亦未答辩。双方之间是否成立借贷关系?第一种观点认为:无法核实借...

    李锋律师 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公司法 2025.01.09 11:34
  • 个人之间委托炒股委托保底理财 合同及保底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纠纷

    赵某与吴某是朋友关系。2020年两人签订协议约定:赵某将股票资金账户总计50万元交由吴某操盘,时间为两年。期满后如有盈利双方平分;如本金亏损,吴某需无条件补齐本金后把账户交还赵某。2022年3月,赵某查询上述股票账户的股票市值为0元,余额为1.2万余元。赵某认为委托理财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受托人应为特定的金融机构,因...

    李锋律师 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公司法 2025.01.08 16:01
  • 清算组直接变卖公司财产具有合法性吗
    移民纠纷2025-01-12 10:40更新

    清算组直接变卖公司财产具有合法性,因为这是清算组的职责之一,但是清算组不能从中谋取私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关于清算组直接变卖公司财产具有合法性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出现哪些状况公司要进行清算
    移民纠纷2024-11-27 13:40更新

    公司要进行清算的情形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解散之后会进行清算程序。关于出现哪些状况公司要进行清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企业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移民纠纷2024-10-08 17:10更新

    企业破产后债务清偿的顺序是,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要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保险费用,再支付所欠国家的税款,最后是支付所欠的债款。关于企业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工厂倒闭了员工能得到什么赔偿
    移民纠纷2024-09-10 11:40更新

    如果工厂倒闭了,员工一般不能得到赔偿,但可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和下列费用:员工应得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等。关于工厂倒闭了员工能得到什么赔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公司倒闭遣散费的赔偿标准
    移民纠纷2024-09-09 11:40更新

    公司倒闭遣散员工公司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关于公司倒闭遣散费的赔偿标准的相关...

  • 怀孕期间女性可以起诉离婚,但存在一定限制。 一般情况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通常包括: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等。 如果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也会考虑到女方怀孕期间的特殊情况,保障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法院会尽量调解,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但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依法作出离婚判决。总之,怀孕期间女性虽可以起诉离婚,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情形。
    重庆-江北区2025-01-13 11:394位律师解答
  • 分居好几年后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其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注意的是,在分居期间,双方仍应保持婚姻关系的存续,不得与他人结婚或有其他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其二,诉讼离婚。若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在分居期间,一方收集的能证明双方分居事实、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对诉讼结果有重要影响。 此外,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还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债务进行分割,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作出判决。总之,分居好几年后离婚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遵循法律程序。
    重庆-江北区2025-01-13 13:224位律师解答
  • 认罪认罚自首在减刑幅度上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考量,一般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减刑,但难以确定具体的减刑额度。 从法律规定来看,自首本身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认罪认罚制度则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在同时具备自首和认罪认罚情节时,通常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减刑幅度。 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可能会在法定刑幅度内较大幅度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甚至可能判处缓刑。但对于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案件,减刑幅度相对会较为有限。 总之,认罪认罚自首能减刑多少并无固定标准,需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裁量,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重庆-江北区2025-01-13 13:10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假离婚后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在假离婚期间,双方明确约定了房子的归属,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房子就按照约定的方式处理,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在假离婚时没有对房子的归属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购买房子的行为通常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且购房款可能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能够证明购买房子的资金完全来源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且另一方在购房过程中没有任何贡献,那么该房子可能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假离婚后买的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离婚时的约定、购房款的来源等。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重庆-江北区2025-01-13 15:44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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