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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 伪造货币罪
  • 什么是伪造货币罪

    伪造货币罪,是指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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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伪造货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上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过去理论上一般认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营利目的,否则不构成犯罪。但是本条并未对主观目的予以规定,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伪造货币的,一般就可以认为构成本罪,而不必过于苛求其必须具备什么目的。如果行为人确实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技巧或为了自我欣赏而伪造极少量的货币的,可视为《刑法》(以下简称本法)第13条所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而不认为是犯罪。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是国家财政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本国货币管理制度,二是外币管理制度。
    所谓本国货币的管理制度也就是指人民币的管理制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具有强制流通力,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国家对货币印制和发行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货币发行权属于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是人民币的唯一印制和发行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印制和发行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通过日常的现金收付和货币发行工作,来组织货币的投放与回笼,控制货币的供应量,调节货币的流通规模,使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相适应,保持货币的基本稳定。任何伪造人民币的行为都会侵犯上述货币管理制度。所谓外币管理制度,是外汇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外汇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外汇的收、支、存、兑等行为进行监督与控制的制度。根据1997年1月14日修正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国家对外汇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经营的方针,禁止外汇自由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同时,公民和单位,可以持有外币,并可以到指定的银行根据当日外汇牌价兑换成人民币。在特定地区或部门,还可以用外币直接购买商品或支付服务费用。因此外币在一定意义上同人民币具有相同的性质,伪造外币同样侵害我国的货币管理制度,危害了交易的安全。伪造货币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损害国家货币的信誉,严重危害国计民生,应为法律所不许。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伪造货币的行为。
    所谓伪造货币,是指没有货币制造权的人,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使用多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对于伪造的货币应当注意必须是仿照真人民币或外币制造的,与真币相似的假币。如果不是仿照真人民币或外币制作的,而是构成诈骗罪,不是构成本罪即伪造货币罪。伪造的货币,主要应在于它与真币的相似性,而不在于其相同性,即不要求与真币完全相同,一模一样。尽管科学技术已非常发达,致使伪造假币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伪造的效果极为逼真、难以辨认,但行为人毕竟是以假币冒充真币,因而有的自然不可能达到与真币完全一致的程度。其相似性则只要求足以蒙蔽、欺骗他人,达到以假币乱真、可使人信以为真即可。
    伪造货币,其行为的结果是假币。假币根据制造方法的不同,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类型:一是机制胶印、凹印假币;二是石板、蜡板、木板印假币,三是誊印假币;四是复印假币;五是照相假币;六是描绘假币;七是板印假币;八是复印、制板技术合成假币;九是仿照硬币铸造的假币;等等。
    本罪系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其不要求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前提。至于未遂的标准,则应视其伪造的行为是否实施完毕而定。如果行为人仿照某种货币进行伪造,实施了所有制造工序的行为,即构成既遂,反之则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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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伪造货币罪认定

    本罪为行为犯。一般说来,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但这并不是说一定就构成犯罪,这是因为任何违法行为包括伪造货币的行为只有达到一定危害程度时才能构成犯罪。
    行为人实施伪造货币犯罪行为后,通常还会继续实施其他相关行为,从而触犯其他罪名,如行为人出售或运输其伪造行为人使用其伪造的货币骗购财物、行为人走私其伪造的贷等,其行为分别又触犯了出售或运输伪造的货币罪、诈骗罪、走私伪造的货币罪。对此应定一罪还是定数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呢?根据《刑法》(以下简称本法)第171条第3款之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出售、运输的货币,在这里应是指为伪造者自己所伪造的,即出售或运输所指向的假币与伪造的假币乃是同一宗假币。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伪造行为与出售或运输行为才存在着吸收与被吸收的关系。此时出售或运输行为乃属于伪造行为的继续,是伪造行为的一种后继行为,这种后继行为是前行为即伪造货币的行为发展的自然结果。因为伪造者要达到其目的,一般要伴随着运输或出售的过程,因此,对这种后继行为,应被主行为即伪造货币的行为所吸收,不再有其独立的意义,定罪只按伪造货币罪进行,在量刑上则作为二个从重情节予以考虑。如果伪造货币或者运输或者出售的不是自己伪造的那宗货币,此时,运输、出售假币的行为与伪造货币的行为没有必然的联系,从而不存在吸收与被吸收关系,对此,应当分别定罪,再实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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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伪造货币罪量刑标准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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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伪造货币罪立案标准

    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二) 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
    (三) 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上述“货币”是指流通的以下货币:
    (一) 人民币(含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港元、澳门元、新台币;
    (二) 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法定货币。
    贵金属纪念币的面额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金币总公司的初始发售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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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伪造货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九条 [伪造货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二) 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
    (三) 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规定中的“货币”是指流通的以下货币:
    (一) 人民币(含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港元、澳门元、新台币;
    (二) 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法定货币。
    贵金属纪念币的面额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金币总公司的初始发售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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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2:32:01

房产证有女方名字是否影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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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有女方名字通常会影响分割。一般而言,这意味着女方对房产有一定权益,分割时女方有权要求相应份额。若双方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没约定,看购房出资、结婚情况等因素。若婚后共同出资,通常按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若一方婚前出资登记双方名,可能按出资比例等分割。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

2026-02-05 11:38:44

老公买的房属不属于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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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老公买的房是否为婚前财产取决于购房时间和出资情况。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是婚前财产;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婚后购买若无特别约定则为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判断房屋归属需结合购房时间和出资情况。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老公个人名下,因购房行为在结婚前完成,房产自然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若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源于夫妻共同投入,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后购买的房屋,在无特别约定时,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共有性质,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在房产归属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2-05 10:26:15

婚前财产见证其流程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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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签约:与律所签委托见证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如实告知财产情况并提交身份、财产凭证等材料。 2.材料审查:律师审查材料,核实财产真实合法性。 3.文书起草:依据调查情况,起草婚前财产见证文书,写明双方信息、财产明细及归属约定。 4.见证签字:见证时监督双方签字,证明行为合法,出具见证书,当事人和律所各留一份。

2026-02-05 10:23:49

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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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遵循先协议后判决原则。双方能达成协议,按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判决。 (2)夫妻通过书面约定财产归属,离婚时按约定执行。这种约定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保障了夫妻对财产处理的自主性。 (3)对于恶意侵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如隐藏、转移等,分割财产时对实施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另一方还能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离婚分割财产要诚信,避免恶意侵害对方权益。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6-02-05 10:16:52

婚前就考虑离婚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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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若想提前规划离婚财产分割,双方可协商一致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婚前财产归属和婚后财产分配,协议受法律保护。 2.婚前财产归个人,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一般是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 3.一方有重大过错,另一方分割财产时可适当多分。涉及房产等大额财产,要结合购买时间和出资情况判断归属和分割。

2026-02-05 10:11:16

用婚前房子贷款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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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同意几个人签字就几个人签字

2026-02-05 09: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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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未还清之前应该不能过户,跟银行对接清楚

2026-02-05 09:59:19

男方婚后用工资还贷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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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面临离婚分割此类房产,双方可先友好协商,就房屋归属、补偿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二)若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登记一方,但登记方要对另一方就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6-02-05 09:59:17

离婚协议里把房产给子女有无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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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避免一方反悔撤销赠与,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应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使房产所有权真正转移到子女名下。 (二)可以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公证后的协议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 (三)签订协议时要确保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可能被法院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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