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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我领回家后,父母给了她3000元钱,后期感觉不合适,不谈了,那3000元钱还能要回来吗
不能要回来了,除非人家主动退给你
父母给女方3000元,若视为赠与一般要不回;若基于结婚目的给的彩礼性质,能要回。可以先和女方友好协商,说明情况,看能否退还。若协商不成,保留好给钱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考虑走诉讼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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