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起草文化和旅游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省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区域协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城旅游。
(四)指导、管理相关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福建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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