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长城乡发〔2014〕24号 签发人:俞生
关于转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绾统窍缃ㄉ杈帧⒖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开发单位,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节缱试春捅;せ肪车幕本国策,全面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现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要求如下:
一、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长春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新建住宅项目、政府投资的新建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项目,长春地区各县(市)政府投资的新建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应当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二、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充分认识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组织技术人员学习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T1591-2012(以下简称《标准》)、《吉林省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点(试行)》,准确理解s掌握《标准》内容,认真抓好工程建设中绿色建筑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
三、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建设项目,设计说s中应设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章节。同时,设计单位应组织编写规划设计方案阶段的绿色建筑设计报告书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绿色建筑设计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报告书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绿色建筑(一星级)设计内容汇总表、设计阶段绿色建筑评价汇总表、附件材料( 绿色建筑设计相关的计算报告书、分析报告书 )。
四、建设单位应在绿色建筑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将报告书等有关的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分别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申请绿色建筑设计审查。
五、市建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设计方案阶段的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应组织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出具绿色建筑设计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审查报告书)。建设单位应将审查报告书报市建设行政管部门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
六、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工。 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绿色建筑标准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七、监理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制定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确保绿色建筑项目实施质量。
八、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建设项目,未通过设计审查的,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九、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绿色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而未达到要求的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附件:1、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 会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的实 施意见》的通知
2、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一 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点(试行)的通知》
3、绿色建筑设计报告书(住宅建筑)样本
4、绿色建筑设计报告书(公共建筑)样本
5、绿色建筑设计审查申请表样本
6、绿色建筑设计审查报告书(住宅建筑)样本
7、绿色建筑设计审查报告书(公共建筑)样本
(附件1、2请登录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建筑节能与科技、勘察设计栏目下载,网址http://jst.jl.gov.cn ;附件3、4、5、6、7登录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勘察设计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ccjw.gov.cn )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地址
附件3绿色建筑设计报告书(住宅建筑)样本.doc
附件4绿色建筑设计报告书(公共建筑)样本.doc
附件5绿色建筑设计审查申请表样本.doc
附件6绿色建筑设计审查报告书(住宅建筑)样本.doc
附件7绿色建筑设计审查报告书(公共建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