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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给予被拆迁人的赔偿包括土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根据区片综合地价来算的,原则上是不能低于其原有的生活水平,如果觉得补偿低,建议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行的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其补助资金为专项资金,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补助和土地复垦专项补助,社区建设补助资金按形象进度拨付,市里要求先建设后拨款,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史文超同志自筹巨额资金投入工程建设,保证了社区工程的顺利推进。同时,社区为异地建设,不占用原村旧址,待社区具备回迁条件后在实行整体搬迁。因此,不存在农民房屋补偿和拆迁安置费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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