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1999年12月1日办法的规定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
施工许可证与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如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如何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时的必要证书,商品房要取得了预售才能开盘售房。而我们常说的五证指的是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才能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预售契约》。购房者在签合同前需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 办理都需要哪些材料 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时候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证明书原件; 发改委立项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出让合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商品房预售方案等。 在做一件事之前,为了避免麻烦和耽误,好能够提前知道需要准备好的材料,要准备齐全,熟悉了解整个流程,才能节省时间。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如何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的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如何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时的必要证书,商品房要取得了预售才能开盘售房。而我们常说的五证指的是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才能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预售契约》。购房者在签合同前需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办理都需要哪些材料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时候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证明书原件;发改委立项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商品房预售方案等。 在做一件事之前,为了避免麻烦和耽误,好能够提前知道需要准备好的材料,要准备齐全,熟悉了解整个流程,才能节省时间。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如何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的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如何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时的必要证书,商品房要取得了预售才能开盘售房。而我们常说的五证指的是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才能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预售契约》。购房者在签合同前需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办理都需要哪些材料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时候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证明书原件;发改委立项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商品房预售方案等。 在做一件事之前,为了避免麻烦和耽误,好能够提前知道需要准备好的材料,要准备齐全,熟悉了解整个流程,才能节省时间。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如何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的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施工许可证与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如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房子出了质量问题,业主应该找开发商。房屋的质量问题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种:(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三)其他质量问题。对于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投诉这一问题,针对不同的质量问题,业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找寻不同对策。??1、只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属不合格的,购房者就可以依法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2、对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上述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何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尚无法律明确,因此只能由法官自由裁量。??3、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的处理。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但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是上述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二、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3、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5、其他文件等。
甲方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1)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3)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4)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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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一、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4、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市或区、县规划局批准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各项规划要求的,应申请更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二、提交资料:1、《上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份);2、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五份,市局审批项目六份),其中一份地形图上应用红色实线(铅笔)标明用地位置地界;3、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有关计划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及附图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文本及附图各一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方案已批复的,须加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及附图(复印件一份);6、市政交通、市政管线工程只需送审上述第1、2、3、5项文件和图纸,如已办选址(选线)项目,还应送上述第4项文件和图纸;7、建设项目因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基地以外土地的,建设单位(个人)在申请建设用地时应一并提出申请。单独申请临时用地项目,除需送审上述第1项图纸外,使用本单位(个人)土地的应送土地使用权属的有关文件;使用本单位(个人)以外土地的,应送相关的土地权属文件和与土地权属人签订的临时使用土地协议;使用带征土地的,应送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8、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三、领取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附图。
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工程耗时且过程复杂,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就需要对建筑工程施工进行管理,下面就是律师365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以供参考。其他省市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制定。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的建筑工程事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人投资房地产也有很多人在其中赚得资产。而且房产也成为中国老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老百姓赖以生活的家。建筑工程的开工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房产商对施工许可证有效期也很关注。那么律师365的小编在这里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1、建设单位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开工,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期的,许可证自行废止。 2、在建建筑工程因故停工的,建设单位自中止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恢复施工时,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向发证机关核验许可证
根据《建筑法》规定: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以及依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 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以外,其余在我国境内建造的工程都应领取 施工许可证。根据建设部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 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 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 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抢险救灾工 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 不适用施工许可制度。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办法执行。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违反本法规定《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而建筑施工合同自生效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 第六条 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第七条 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四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有购房合同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需提交材料清单 1、一寸登记照片1张。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还要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 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出具的产权证明(注明不能提供房产证的原因)及同意申请人在该场所经营的证明。 4、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办理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 1、《承包商履约保函》和《工程款支付保函》。 2、工资保证金预存申报表;(仅对泉州市外施工企业);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调用电子证照) 4、建设工程报建表、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书 5、消防审核意见书 6、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7、工程监理手续 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9、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10、福建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备案表 1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备案表 12、建设单位银行资金到位证明或付款包涵或第三者担保文件
具体罚款的数额按你省的标准执行,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如果不符合开工条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还要责令停止施工根据《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应由建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未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就开工的。”据此:“违反本法规定,处以罚款,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 第六条 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第七条 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四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具体罚款的数额按你省的标准执行,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如果不符合开工条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还要责令停止施工根据《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应由建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未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就开工的。”据此:“违反本法规定,处以罚款,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对,是甲方申请办理! 去住房建设委员会,办理,去办理窗口问清楚准备哪些资料! 吧材料准备齐全之后申报上去,需要甲方领导去协调!
1.对有关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及依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七条); 2.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期限(第八条); 3.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延期及废止(第九条); 4.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的报告制度(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释义】本条是关于对有关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及依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范围的规定。 一、本条所说的“建筑工程”,是指依照本法第二条的规定纳入本法适用范围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 对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是许多国家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所采用的作法,不少国家在其建筑立法中对此作了规定。这项制度是指由国家授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开始以前,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必备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发给施工许可证,允许该工程开工建设的制度。在我国对有关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有利于保证开工建设的工程符合法定条件,在开工后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也便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和了解其管辖范围内有关建筑工程的数量、规模、施工队伍等基本情况,及时对各个建筑工程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建筑活动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