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条件之一是最近六个月须连续正常汇缴,且账户状态为“正常”,如您的公积金已经停缴或在申请贷款过程中停缴,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退休后可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
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的贷款业务部门办理贷款时,一般贷款办理包括初审、复审、面签和放款等环节。具体业务流程、需要提供的资料查看网站首页下方“贷款”栏目中的相关业务内容介绍,例如其中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图及办理指南”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准备哪些资料(商品房期房、经济适用房期房)”。具体问题直接咨询具体的贷款业务部门。
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贴息贷款流程为商业贷款,如果该退休人员可以旅行相应的商业贷款流程,则申请额度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额度时,可申请政策性贴息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