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约定提取日未收到住房公积金的有四种情况: (1)单位变动,新老单位个人信息录入不一致,导致职工个人账户未能自动转移合并; (2)提取额已到提取上限的; (3)单位汇缴时间晚于约定提取日,本月住房公积金将在下月转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4)约定提取失败三次以上的,约定提取将自动终止。 您可拨打12329转人工咨询员,初步查询提取情况,具体的未到账原因可由您本人或经办人前往所属管理部柜台查询。
约定提取日未收到应于当日到账的住房公积金,可能存在以下六种情况: 一是单位汇缴时间晚于约定提取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无可提取金额,导致本次约定到账失败,但本月的提取金额将在下次约定提取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二是申请的提取事项可提取金额已经提满,不能再用该事项提取,约定提取自动终止; 三是个人因工作单位变动,由于新老单位个人信息录入不一致,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未能合并,导致约定提取失败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四是由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联名卡未激活或长期未使用处于休眠状态,导致到账失败,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发卡银行激活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激活后资金将在下次约定提取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例如:购房提取下次约定提取日到账金额应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10元后的其余资金;无房租房每月按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的,下次约定提取日到账金额应为9000元); 五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被银行降为二类储蓄卡,提取金额超过二类储蓄卡当日入账限额的,也会导致提取到账失败,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发卡银行办理恢复一类储蓄卡的手续,办理后资金将在下次约定提取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六是约定提取连续三次失败的,约定提取自动终止,如需恢复,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约定提取日未收到应于当日到账的住房公积金,可能存在以下六种情况: 一是由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联名卡未激活或长期未使用处于休眠状态,导致到账失败,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发卡银行激活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激活后资金将在下次约定提取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例如:购房提取下次约定提取日到账金额应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10元后的其余资金;无房租房每月按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的,下次约定提取日到账金额应为9000元); 二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被银行降为二类储蓄卡,提取金额超过二类储蓄卡当日入账限额的,也会导致提取到账失败,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发卡银行办理恢复一类储蓄卡的手续,办理后资金将在下次约定提取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三是单位汇缴时间晚于约定提取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无可提取金额,导致本次约定到账失败,但本月的提取金额将在下次约定提取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四是申请的提取事项可提取金额已经提满,不能再用该事项提取,约定提取自动终止; 五是约定提取连续三次失败的,约定提取自动终止,如需恢复,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六是个人因工作单位变动,由于新老单位个人信息录入不一致,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未能合并,导致约定提取失败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取到限额后不能在提取,如果有第二套房可以用第二套住房继续提取。
约定提取最小周期为3个月。不办理约定提取不会自动到账。
约定提取日未收到应于当日到账的住房公积金,可能存在以下六种情况: 一是由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联名卡未激活或长期未使用处于休眠状态,导致到账失败,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发卡银行激活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激活后资金将在下次约定提取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例如:购房提取下次约定提取日到账金额应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10元后的其余资金;无房租房每月按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的,下次约定提取日到账金额应为9000元); 二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被银行降为二类储蓄卡,提取金额超过二类储蓄卡当日入账限额的,也会导致提取到账失败,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发卡银行办理恢复一类储蓄卡的手续,办理后资金将在下次约定提取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三是单位汇缴时间晚于约定提取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无可提取金额,导致本次约定到账失败,但本月的提取金额将在下次约定提取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四是申请的提取事项可提取金额已经提满,不能再用该事项提取,约定提取自动终止; 五是约定提取连续三次失败的,约定提取自动终止,如需恢复,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六是个人因工作单位变动,由于新老单位个人信息录入不一致,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未能合并,导致约定提取失败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购房提取每次提取金额为账户内10元以外的全部金额,约定提取最小周期为3个月。
您好, 提取需符合相关条件,请按官网办事指南栏目对照准备提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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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咨询只为职工解答常规的缴存、提取及贷款业务的问题,不涉及审批细节。由于不清楚您的具体情况,故无法明确答复。建议您带齐相关的提取材料原件,到房屋所在行政辖区内的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详细咨询前台工作人员,地址链接:http:www.gzgjj.gov.cngzgjjzxjbwd201905a724ea78627e49dd9e097448163f65e8.shtml
约定提取日未收到住房公积金的有四种情况: (1)单位变动,新老单位个人信息录入不一致,导致职工个人账户未能自动转移合并; (2)提取额已到提取上限的; (3)单位汇缴时间晚于约定提取日,本月住房公积金将在下月转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4)约定提取失败三次以上的,约定提取将自动终止。
您好!是的,公积金账户保留金额为月缴存额的6倍,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后,保底金额为最新月缴存额的6倍,您目前的保留额为3180元(530*6)。
您好, 提取需符合相关条件,请按官网办事指南栏目对照准备提取材料。
您好,待下一个约定提取划款日再次进行划款,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终止约定提取登记。
您好,1.到账时间均为依据约定提取周期计算出的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请与单位经办人确定当时办理约定提取的约定日。如果超期仍未到帐,您可以通过单位经办人到单位缴存管理部查询,核实您未到账的原因。2.需要先终止之前的约定提取,再重新申请办理按月购房约定提取手续。
您好,如果对提取金额有疑义建议与所属管理部查询核实。
您好,十分抱歉,我栏目不提供个人信息的查询服务。对于您的问题,建议您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以便我们有针对的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