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中心根据区政府的批文,依据规划部门提出规划技术条件和用地红线图,会同土地利用科和地籍科进行土地勘测,绘制宗地勘测定界图,确定土地权属及四至范围。(5个工作日) ↓ 储备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4个工作日) ↓ 制定补偿标准,签订土地收购补偿合同。(1个工作日) ↓ 会同用地科组织材料上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4个工作日) ↓ 土地储备中心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并按协议支付被收购土地单位有关补偿费用和土地整理费。(30个工作日内) ↓ 储备中心拟定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实施方案,报区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10个工作日) ↓ 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土地的招标、拍卖和挂牌活动。(30个工作日) ↓ 用地科以成交确认书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10个工作日内),地籍科接到批文10个工作日内为竞得人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