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一)家庭成员均具有达到规定年限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户口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二)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三)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一定年限内未转让过住房; (五) 其他 规定条件。
海调整本市共产权保障住房(经适房)政策于201410月15起式实施新政策进步放宽共产权保障住房收入财产准入标准3及家庭均月支配收入限额5000元调整6000元均财产限额15万元调整18万元 已部区县公布申请受理间其虹口、青浦、徐汇、崇明表示今起按新政策申请;杨浦、普陀、黄浦、闵行、静安、闸北、松江、奉贤10月旬起陆续接受申请;嘉定11月3起接受申请;宝山11月旬起接受申请;金山表示做前期准备工作尽量底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