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的财产,大到房子车子,小到锅碗瓢盆,都可能产生争议,但最让人头疼的,是那些无形的财产权益,比如,股权。
如果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权只是帮朋友“挂个名”,那离婚时另一半还能要求分割吗?最近就有这么个案子。
小黄婚后名下注册了家公司,100%的股东。后来夫妻感情不和闹离婚,小黄就把公司80%的股权转给了一个朋友。
婚离了,官司没完。前妻不甘心,又起诉要求平分公司全部股权。
法庭上,小黄拿出了一整套证据,包括《代持股协议书》、朋友作为实际出资人的转账记录,还有公司内部说明“因个人原因返还股权”的文件等。
这一套证据摆出来,性质就清楚了。法院最终认定那80%股权,小黄只是帮朋友代持,并不是他的,因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前妻无权要求分割。
那么,关键问题来了:
1. 什么叫股权代持?
简单说,就是实际出资人因各种原因,不方便自己露面当股东,就让信得过的亲戚朋友(名义股东)在工商登记上挂个名。钱是实际股东出的,决策也是实际股东做的,但出面的人是挂名的股东。
2. 怎么证明是代持而不是真股东?
法律认定事实取决于各方能够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想证明代持,白纸黑字的 《代持协议》 是最有力的证据。除此之外,实际出资的银行流水、分红转账记录、实际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邮件或文件,甚至双方的聊天记录,都能拼凑出相关事实。核心就一点:证明“钱和权”到底是谁的。
3. 离婚时,这类股权到底怎么分?
这里其实有个关键分水岭:
1. 如果你的配偶是 “挂名”的(名义股东),那这部分股权权益本身就不是你们的财产,离婚时不能分。
2. 如果你的配偶是 “幕后”的(实际股东),哪怕股权登记在别人名下,这份权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
不过要特别注意,这类纠纷常涉及第三方(实际股东),法院为了稳妥,往往不会在离婚官司里直接处理股权权益怎么分,可能会让你另案起诉。
最后,说点实在的
如果是代持,清晰的协议与凭证非常必要,可有效减少纠纷的可能。
但,其实相对于代持,更常见的是,当婚姻亮起红灯,掌握股权的一方可能会利用代持的“模糊地带”,把本属于夫妻共同的股权,以“归还代持”为名早早过户给亲友。等妻子察觉时,名下的资产早已金蝉脱壳,维权之路非常艰难。
因此,如果你对配偶名下的股权存有疑虑,或察觉关系有变,建议尽早留意公司的股权变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早早建立守护你财产权益的重要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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