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房屋预售制度在我国全面实行,众多夫妻离婚的时候,已经签署过预售合同乃至于实际入住讼争房屋,但该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离婚时应当如何分割?
-------案情回放-------
吴XX和黄XX婚后两人共同出资支付首付并向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期房。房屋尚未交付,俩人的婚姻便无法维持。后因感情破裂,双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此套房屋。
-------案件结果-------
在法院庭审中,法院认定原被告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但本案讼争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产权的诉讼请求,暂不处理。
-------律师解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离婚时应当如何分割?
在没有取得产权证之前,法院一般不会就房产的归属做出判决。正如本案,法院并没有立即对该商品房进行分割。基于上述办证时间上的原因,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想立即取得预售商品房的房产证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只能就房产的归属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也只能等待房产证办下来之后,才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对房屋进行析产分割。
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的归属问题协商一致,则可以达成离婚协议。
由于该套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因此法院不会就房产的归属做出判决。此时法院会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取得房产证后,再单独就房产分割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届时会对该房产的归属做出判决。
-------法规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