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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
杭州刑事案比较有名的律师,众多取保缓刑不起诉案例,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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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遭遇网络“借钱不还”,究竟是诈骗还是民事纠纷?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05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0次举报

虚假的身份与捏造的事实,是诈骗罪的“命门”

我时常会接到这样的咨询:对方在网络上虚构了一个身份,今天以生病急需用钱为由借款,明天又编个理由继续要钱。事后发现,连提供的病历和医院缴费记录都是伪造的。这位朋友的情况,就是一个典型的“身份虚假”和“事实捏造”交织在一起的例子。

对方一开始自称是女性,后来发现是男性,这是身份虚构;声称生病需要医疗费,还出示了伪造的病历和支付记录,这是事实捏造。这两点,恰恰是区分诈骗罪和普通民间借贷纠纷的核心“命门”。诈骗罪的本质,是靠“骗”让人“自愿”交出财物。如果从头到尾,对方提供的每一重“外壳”都是假的,那很可能就不再只是民事上的“借钱不还”了。

没有“恋爱关系”,就不算诈骗?这是最大的误解

很多当事人会纠结一个问题:“我们之间没有确立恋爱关系,只是普通聊天,这也能算诈骗吗?”我的回答是:当然能。诈骗罪的成立,不依赖于你们之间是否以“男女朋友”相称,只依赖于他是否虚构了足以让你陷入错误认识并自愿交付财物的关键事实。

在我办理过的类似案件中,有一个当事人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一个“女孩”,对方从未提及恋爱,只是以“家里出事”、“自己住院”等理由频繁借钱,每次几百到几千元。事后一查,照片是网上的,身份是假的,医院根本查无此人。这就是非常清晰的诈骗。这位朋友遇到的情况,虽然对方只是“随意发垃圾信息”,没有确立恋爱关系,但关键在于:他虚构了生病就医的事实,并且伪造了病历和缴费单。这就已经具备了诈骗罪的基本要素。

很多人以为,只要对方没有明确表现“我想和你谈恋爱”,或者“对方承认欠钱”,就只是民事纠纷。这是一个巨大的认知误区。承认欠钱,不等于承认“不是诈骗”。真正的陷阱在于:你因为相信了他虚构的事实(生病、失业、创业失败等),才产生了“帮助他”的意愿,从而转出钱财。这个过程,就是受骗的过程。而后续他是否愿意还钱,已经是结果层面的事了,不影响行为本身是否构成诈骗。

时间窗口与行动路径:别让“民事纠纷”的标签耽误了关键的机会

说了这么多,最核心的问题只有一个:现在应该怎么办?很多家属和当事人,在发现被骗后,第一反应是和对方沟通、求对方还钱,或者寄希望于“他承诺过两天就还”。这个阶段其实非常关键,因为对方很可能在利用你的犹豫,转移资金或彻底失联。

诚然,现实中并非所有“借钱不还”都构成刑事犯罪。判断的边界就在于:对方是否有稳定的还款能力,以及他从一开始是否就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果对方是老赖,名下没有资产,甚至还有其他未清偿的债务,那就说明他本身就没有还款能力,所谓的“借钱”从一开始就可能是一张空头支票。

从刑事律师的角度看,目前最值得做的事,不是继续和他讨价还价,而是尽快整理好完整的证据链:伪造的身份证照片、假病历和缴费记录、完整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带着这些材料向办案单位提出复议或复核,必要时申请法律监督。如果条件不具备,最后再考虑民事起诉这条路径。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被“民事纠纷”的标签耽误了关键的时间窗口。如果你还不确定手里的证据够不够,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一步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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