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毕业以后留在大城市工作,后来想在工作地考个驾照。
但是交管部门要求,非本地人想报名考试必须提供居住证明。
你来到辖区派出所询问,却被告知,现在先提供租房合同提交申请,系统登记过后,180天后才能领取到居住证明。
你着急考驾照,和派出所屡屡沟通,好话说尽,就差跪下来,都不行。派出所工作人员最后被你烦到不行,还对你恶言相向。
你心灰意冷,走出派出所,就碰到一个刻章的小摊子 ,于是你动起了歪心思。
居住证明又不能联网核查,刻个假章盖上去,交管部门也不知真伪。
你把想法付诸实践,多付了十倍的价钱,刻了个派出所的假章,然后盖在了你自己准备的居住证明上。
千算万算没算到,最后还是被交管部门发现。
因为你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你准备的居住证明所用的格式和派出所统一出具的证明格式不一致。
对不起,就算盖不上真的章,也不能刻假章去盖。依据《治安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
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更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