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按约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履行地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履行合同义务。
履行期限: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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