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案例
2020年,某地一家公司股东陈某反映:公司自成立后,股东黄某占股50%,陈某占股25%,另一股东占股25%。后经股权变更,陈某占股40%,黄某占股60%。股东之间签署了一份财务协议,约定每年各股东轮流管理公司财务。然而,到了轮换的时候,黄某却拒不交账,不履行协议约定。现公司股东之间矛盾重重,经营陷入僵局。
陈某表示,自己不想要该公司经营权,只想将股份变现离开此公司。但黄某既不交出管理权,也不同意收购陈某的股份。陈某无奈之下,寻求法律帮助。
笔者分析:陈某曾经与黄某轮流管理公司财务,必然对公司账目有一定了解。因此,可以考虑从股东滥用职权或职务侵占等方面入手解决问题。
经了解,黄某在经济上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可能存在公款私用的情况,即对外表示投资或用于公司业务,但无相应凭证证实款项的公用性质。
可能有虚假交易行为,即俗称的购置发票行为。
可能有偷税行为,即私下入账不开票。
基于以上分析,决定以经济查账为重点作为突破点。经过近一年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后,陈某开始找交易相对方询问情况,同时要求黄某作出解释。在黄某多次回避的情况下,笔者代理陈某发出了律师函,表现出严重警告的态势。
后黄某在收到律师函后,经过协商,与陈某达成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金额为170余万,分期支付。现陈某已经收到首期款65万。
至此,此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当事人十分满意,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了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