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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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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被告可以申请保全原告名下财产吗?

发布者:李嘉惠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9日|分类:法律顾问 |3886人看过

导读


      在离婚诉讼中,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开始隐匿家庭共同财产,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几乎60%以上的案件都会涉及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因此,防止对方隐匿财产,应当提前准备。



 NO.1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意思就是,原告在起诉之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财产,提前申请法院控制住被告的财产,比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产、车辆等等。


 NO.2    只有原告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吗?

     一般来讲是的,但离婚案件中的被告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原告名下的财产。这是因为考虑到,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隐藏、处分、转移,从而导致对方在法院判决后分割共同财产时使判决变为一纸空文的情况屡见不鲜。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NO.3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准备财产保全申请书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还需要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者将申请财产保全对应金额的款项交至法院,作为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


 NO.4   没有对方的财产线索怎么办?

      如果申请人不掌握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提交一份网络查控申请书,人民法院可以使用查控系统来查询被申请人名下财产状况。


 NO.5   财产保全措施有期限吗?

      有。一般来讲银行账户的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如车辆的查封期限为两年,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三年。到期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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