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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海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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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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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量刑标准

发布者:戚海琼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2日|分类:暴力犯罪 |216人看过

强奸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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