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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映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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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青海松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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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处理

发布者:张映全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1日|分类:法律顾问 |411人看过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应如何处理?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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