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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案 —— 聚众淫乱罪律师精准定性,避免重刑

发布者:赵飞全律师 时间:2026年03月12日 7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冯某(化名),男,24岁。2024年10月,冯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包括1名未成年人在内的3人,在某市出租屋实施聚众淫乱活动。公诉机关以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指控,法定刑为五年以上。冯某家属紧急委托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律师赵飞全介入。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通过聚众淫乱罪律师会见,了解到冯某对参与者的真实年龄并不明知。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提出核心辩护观点:冯某未实施“引诱”行为,未成年人隐瞒年龄,冯某缺乏主观明知,不符合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应按普通聚众淫乱罪定罪。作为专业的聚众淫乱罪辩护律师,赵律师还提交了冯某系初犯、认罪认罚的相关证据。

三、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赵飞全律师意见,未认定引诱未成年人的从重情节,以普通聚众淫乱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四、案例评析
涉及未成年人是聚众淫乱罪的红线,一旦被认定为此情节,刑期将直接升格。本案中,赵飞全律师通过主观明知这一关键点的精细化辩护,成功摘掉“引诱”重罪标签,避免了五年以上重刑,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定性辩护中的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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