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规格: | 不限 | 产品数量: | 不限 |
|---|---|---|---|
| 包装说明: | 不限 | 价格说明: | 不限 |
| 查看人数: | 390 人 | 本页链接: | https://info.b2b168.com/s168-300790130.html |
| 公司编号: | 23151037 | 更新时间: | 2024-08-08 15:08:30 |
进口报关
报关出税单,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
2.卫生证书
3.生产商产品成份分析报告,产品在其国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的明
4.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
5.中文标签样张三份
6.生产日期证明
7.装箱单 、invoice(Commercial invoice)、贸易合同
8.生产国薰蒸明书—如果包装产品的托盘上有标注”IPPC”标识,则不需提供,如果没有标注,则需要提供原件” 薰蒸” 如果同一批货跟不同的供应商买的,需要不同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
五、缴纳关税
六、海关查验
凭完税税单缴款确认书到海关核实无误后,3--7工作日完成海关查验手续,海关放行。海关放行后安排运输到商检局监管库,申请商检抽验。
七、法定商检
货物管仓后安排商检人员到现场抽检;
1.现场检验合格则:采样——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拟证(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复审,复审不合格,则该票货物不能进口)——证稿审核——检务复审——出具书;
2.现场检验不合格:能返工整理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返工处理后申请检验;不能返工处理的,出具不相合格。
八、提货销售
收货人拿到商检局出具的合格书后,上市正常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