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州属于哪个省份
苏州是江苏省辖地级市,所以苏州不属于浙江省,苏州属于江苏省。
1949年4月27日,苏州解放后,下设13个镇人民政府,同年9月改设东、南、西、北、中5个区公所;1950年5月各区公所撤销,由公安部门接管。
1951年11月初经苏南人民行政公署批准,市政府决定按原区公所辖区建立东、南、西、北、中5个区。
1953年1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设苏州市为省辖市,设立苏州专区,设立松江专区。
1958年8月25日,原来由省直辖的苏州市划归苏州专区领导。
1962年,苏州市改为省辖市;原来由无锡市领导的无锡县划入苏州专区。
1983年实行市管县体制,苏州地区的常熟、太仓、昆山、吴县、吴江、沙洲县划归苏州市领导;常熟县撤销,改设常熟市;苏州市共辖1市5县4区(平江、金阊、沧浪和郊区)。
1986年9月起,经国务院批准,先后撤销沙洲、昆山、吴江、太仓(1993年)4县,改设张家港、昆山、吴江、太仓4市。苏州市共辖5市1县4区。
1993年,苏州被国务院批准为“较大的市”。
1983年3月1日,江苏省实行市管县新体制。撤销苏州地区,将原属苏州地区的江阴、无锡二县划归无锡市,吴县、吴江、昆山、太仓、沙洲、常熟划归苏州市。苏州市领五县一市。
2001年,苏州市郊区更名为虎丘区;同年,撤销吴县市,分设吴中区、相城区。
2011年,昆山市被列入江苏省省直管县(市)试点,江苏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直有关单位直接管理昆山绝大部分经济社会事务。
2012年,撤销苏州市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合并设立苏州市姑苏区;撤销吴江市,设立苏州市吴江区。
苏州位于长江三角洲中部、江苏省东南部,东傍上海,南接浙江,西抱太湖,北依长江。全市地势低平,境内河流纵横,湖泊众多,太湖水面绝大部分在苏州境内。
苏州地势低平,平原占总面积的55%。苏州分别隶属于两个一级的自然地理区:长江三角洲平原地区和太湖平原地区,分属于4个二级自然区:沿江平原沙洲区、苏锡平原区、太湖及湖滨丘陵区、阳澄淀泖低地区。地貌特征以平缓平原为上,全市的地势低平,自西向东缓慢倾斜,平原的海拔高度3-4米,阳澄湖和吴江一带仅2米左右。
苏州属于亚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均降水量1100毫米,年均温15.7℃,1月均温2.5℃。7月均温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