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买卖的,该买卖行为是无效的。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购买的第三人是善意取得的,则买卖行为是有效的,不过此时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就出卖的财产给予自己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