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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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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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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8-21 09:01:34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
    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
    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郭***

    2024-08-21 09: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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