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1、在设立协议方面,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区别对待,对有限责任公司放松国家干预、对股份有限公司强化国家干预;而公司章程则是必备性文件,任何公司成立都必须以提交章程为法定要件。
2、性质不同。设立协议一般是不要式法律文件,就设立协议而言,需要遵守民法典的一般规则;而公司章程则是要式法律文件,公司法对章程的内容有明确,公司章程必须按公司法的制定。
3、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效力也不同,设立协议既由全体发起人订立,调整的是发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只在发起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公司章程调整的则是所有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公司的管理机构与公司之间等的法律关系,各个主体都受章程的约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问:"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
答:级别:学长 2006年4月9日 现在“人有三急”多用来指饮食或排泄问题等等,说法不同。这种引用倒也形象贴切,无可厚非。 而有史可查的真正说法是“人有三疾”。三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