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计划生育到现在都没有结束。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