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这一规定表明,夫妻共同债务并不以另外一方知情为必然的条件。现在就要看您和对方债务的性质是否是为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当然,关于什么叫做“为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务”可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范围也比较宽泛。
诚然,我们目前也不能排除对方通过离婚恶意转移财产。如果对方的离婚的行为在您诉讼启动之后,那么存有这种恶意的可能性就更高。
至于实现方式,可能需要您再行诉讼,将对方曾经的配偶作为被告,主张您的债权。
问:补哪种钙最适合?急啊!我家宝宝缺钙,但一直都在吃伊可欣和儿首的葡萄糖酸钙,但还是...
答:妈咪宝贝补钙Q&A Q1:每天补钙的最佳时间是什么? A:一般来说,任何方便的时候都可以服用钙片,进行补钙,这一点没有特别严格的规定。 Q2:补钙过多会有什么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