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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工伤应该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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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工伤应该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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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7-12 14:00:04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但工伤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费用自离。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20〕256号
    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李***

    2024-07-12 14: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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